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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服务

广播室管理制度

时间:2012-12-11

一、广播室工作范围:

1、日常生活的播音,包括眼保健操、广播操等;

2、学校活动的通知、领导讲话及其它需要现场转播的播音;

3、重大新闻、节目的转播。

4、学生活动、节目的转播。

二、广播室的工作守则:

1、广播室的开启、设备的使用、维护、卫生、安全等工作均有电教中心负责管理,电教中心负责广播室的正常使用,服从学校安排,按时、保质的完成广播任务。

2、凡是用广播室的部门和老师应提前通知电教中心,并获得学校批准方能广播。

3、电教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和室内卫生,不得将广播室设备归于个人或作其他私人用途,不得擅自将广播室交由他人看守和使用。